又有两家外资机构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时隔10个月时间,又有两家外资机构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正式进军中国市场,未来将发私募产品。
一家是荷宝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其母公司是荷兰历史Zui久、规模Zui大的资管公司之一的荷宝(Robeco),到今年6月末,管理资产规模2000亿欧元(1.49万亿元人民币);另一家是澳帝桦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其母公司也来自荷兰,Optiver(澳帝桦)是全球知名的量化交易公司,也是金融衍生品做市商。
目前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已经达到33家,瑞银、元胜、德劭等规模较大。
深圳QFLP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条件
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Partnership)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在QFLP制度下由外国企业参与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内外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境内非上市公司股权。地方政策文件多将WFOE(外商独资企业)表述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QFLP管理企业),将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外资PE)表述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基金)。
截至2021年1月,深圳市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数量已达到155家,37家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获得了试点资格,合计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为54.5亿美元。深圳市QFLP试点工作依据试点办法进行的平稳有序,形成了一批具有特色优势效应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对于吸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股权投资机构来深集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深圳QFLP基金产品设立条件
1、认缴出资应不低于15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
2、合伙制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合伙人应当以自己名义出资;
3、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为同一控制人时,该同一控制人出资占比不超过50%。
境外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担能力的机构或个人;
2、机构投资者需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近3年内未受到所在国家、地区司法机关和相关监管机构的处罚;
3、境外机构投资者自有净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等值货币,单笔投资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等值货币;
4、个人投资者需签署股权投资企业(基金)风险揭示书;
5、境外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单笔投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