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旧机电产品?
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就属于旧机电产品。
(一)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二)未经使用,超过质ZHI量保BAO证期(非保修期)的;
(三)未经使用,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
(四)新旧部件混装的;
(五)经过翻新的。
问:国家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有什么要求?
答: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节约能源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问:所有的旧机电产品都可以进口吗?
答:不是的,以下4类为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
(一)列入《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旧机电产品;
(二)旧玻壳、旧显像管、再生显像管、旧监视器等;
(三)带有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的工业、商业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
(四)带有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旧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烃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产品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
问:哪个部门负责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呢?
答: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问:海关对所有的旧机电产品都实施检验吗?
答:不是的,对列入《实施检验监管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检验,包括金属制品,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医用家具、办公室用金属家具、各种灯具及照明装置七大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