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巴拿马使馆认证合法化PANAMA
领事馆认证流程:
第`1步
部分文件先经过中国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认证,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第`2步
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馆司,由领事馆司认证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认证,在认证的文件上由外交部领事馆司授权人签字(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馆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认证,部分国`家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
第`3步
文件由外交部领事馆司认证出后,送去各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馆认证,由各国使馆认证外交部领事馆司的印章及签字。(到此为之称为使馆双认证)
第`4步
使馆认证结束后,再按上列顺序逆向转递。至认证返还给客户。
“领事馆认证”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限制货物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为突破国外非关税贸易壁垒,我司为广大出口企业便捷办理领事馆认证,免去烦锁中转流程,一手操作;帮助出口企业办理“使馆|领事馆馆认证”,以使货物顺利出口。为大家带来快速,简便,贴心的服务。
因领事馆认证的时间一般较长,为了不影响国外客人清关,尽快安排资料操作。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