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变更(相关要求)
若迁移机构类型跨多个,点击页面下方“变更”,按照专业化管理的原则确认单一的机构类型,确认后将不可再修改。(机构类型跨多个的迁移机构,登录后会弹出快速确认单一机构类型的页面)
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的定义,可参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业务类型的定义及说明”。
■ 说明
机构类型不可变更,若需要修改“机构类型”,需进行“注销登记”,之后重新申请。业务类型仍可在取得的范围内变更,比如管理人当时申请的业务类型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可以申请变更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
■ 材料清单
提交变更申请书,说明原因,变更申请书中应明确说明变更后符合专业化管理要求的机构类型和业务类型(与系统中填报应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关联机构信息变更
■ 材料清单
在系统中填写新增机构的基本信息
■ 常见反馈
请完整填写关联机构“实际开展业务情况描述”,勿仅参考经营范围;如未展业,请一并填写设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