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陈志强和吴私募基金公司牌照转让方坤祥定向分红的原因为: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协商后一致同意用所获得的分红对公司进行补充投入,而鉴于公司股东包括6名自然人股东和7名机构股东,如果按分红当时各股东的股权
1.从过会的案例来看,证监会对于发行人曾存在定向分红的情况,主要关注两部分,一是程序上的合法性,定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及公司自身章程的要求、是否可能存在侵害小股东利益、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是否存在无效而导致控股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等。二是目私募基金公司牌照转让方的,此外,证监会对于股份公司阶段(由其是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也会给予重点关注。故结合案例来看,拟IPO企业应尽量避免在改制为股份公司之后进行定向分红,如确有实际需要也应取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操作。
五、相关法规
《公司法》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私募基金公司牌照转让方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私募基金公司牌照转让方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第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
上的合理性,定向分红的原因,是否存在不合理原因而使得其他未分红股东权利受损。如在开立医疗案例中证监会即反复对定向分红事宜进行反馈,同时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定向分红补充因前期无形资产出资程序瑕疵(出资比例不符合当时《公司法》的要求)的理由,证私募基金公司牌照转让方监会也是认可的。
2.从笔者目前检索的过会案例看,发行人进行定向分红均发生在有限责任公司阶段,且均是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定向分红的方案。笔者理解
比例进行分红,由于不同类别的股东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同,各个股东的实际税后利润存在差异,再计算各方实际投入金额会增加计算的复杂程度。同时,若先分配至各个股东之后,再由私募基金公司牌照转让方所有股东按照各自拥有的股权比例补充投入,对于机构股东而言,涉及的投资决私募基金公司牌照转让方策程序比较复杂并且耗时较长。考虑到本次分红的目的是为了补充投入公司并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终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并且未影响公司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因此,为简便操作,全体股东同意对二人进行定向分红,并用分红所得对公司做补充投入。
3.盐津铺子IPO(2017年2月8日上市)
私募基金公司牌照转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