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没有解读说法,一般只是注册和检测激光产品FDA解读
1.音频,视频和计算机设备的组件,如CD,DVD,蓝光,HD(高清晰度)或其他光盘播放器和录像机;
2.许多条形码阅读器;
3.印机,复印机,传真机;
4.激光指针和笔一般用于演示,丈量和定位;
5.用于电话,视频和计算机网络的光纤体系;
6.适用于资料加工操作,如切开,焊接,雕琢或标记体系。
激光FDA解读危险等级
FDA认可激光的四种主要危险类别(I至IV),包括三个亚类(IIa,IIIa和IIIb),等级越高,激光越强大,如果使用不当,造成严重伤害的可能性就越大,II-IV类标签必须包括一个警告符号,表明产品的等级和输出功率,对于在国际电工委员会分类系统下标注的产品,包括大致相当的IEC等级。
1、第1类激光产品输出功率1毫瓦。不会灼伤皮肤,不会引起火灾。由于眼睛反射可以防止一些眼部损害,这类激光器不被视为危险的光学设备。
2、第lla类激光产品输出功率1毫瓦到5毫瓦;不会灼伤皮肤。在某种条件下,这类激光可以对眼睛造成致盲以及其他损伤。
3、第llb类激光产品输出功率5毫瓦到500毫瓦;在功率比较高时,这类激光产品能够烧焦皮肤。这类激光产品明确定义为对眼睛有危害,尤其是在功率比较高时,将造成眼睛损伤。
4、第IV类激光产品输出功率大于500毫瓦;这类激光产品一定能够造成眼睛损伤,就像灼烧皮肤和点燃衣物一样,激光能够引燃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