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是否直接接触,都实实在在发生在我们身边,它不仅满足消费者需求,还推动生产、带动相关产业,对经济的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但就是这么一件有意义的工作,如今依旧有很多人质疑金融服务行业的合规性,如果你现在也这么认为,请看完下方文件——
一、银保监会发声:
力挺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工作
4月25日,银行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针对企业融资,银行应联动“科技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多方位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人力部将“金融顾问”
正式收编至2021年新职业
此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发布了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企业合规师等18个新职业信息。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颁布以来发布的第四批新职业。
“公司金融顾问”顾名思义就是某公司的金融咨询、规划师。相当于给贷款居间服务的群体一个新身份,此次将金融顾问纳为监管范围,成为一支强大的正规军,可见其重要性。这无疑给贷款从业者树立信心,一个新的起点来啦!
三、民法典规定:
金融顾问收取服务费合规合法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民法典全文很长,涵盖内容众多,其中有一条和全国的经纪人息息相关!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金融中介服务收费问题,我截图了第二十六章节,专门针对中介合同问题做了明确指示:
“无论是房地产中介、婚姻中介、还是金融行业中介,凡是您在接受委托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民法典草案》,也再次佐证了金融中介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适当中介费合理合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