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EAC认证和其他冷却设备EAC认证
用于家庭和工业用途的各种制冷设备在投入市场上流通之前必须经过强制性的安全评估————依据关税同盟的技术法规中规定。
根据使用目的不同来确定监管法规。就家用冰箱而言,关税同盟的下面两项规定可适用:
1.“关于低压设备的安全性“(CU TR 004/2011)。
2.“电磁兼容技术手段“(CU TR 020/2011)。
反过来,工业制冷设备必须符合关税同盟的技术法规标准关于机械设备的安全“(CU TR 010/2011)。
还为工业和家用制冷设备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合格评定:
·强制性EAC合格证书 - 用于家用冰箱;
·强制性EAC符合性声明 - 适用于工业冰箱(工业制冷设备)。
家用冰箱的合格证书
获得家用冰箱EAC证书的必要必须满足低压设备技术法规第7条第2款和其电磁兼容性法规中所有规定。
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的决定批准了制冷设备清单,其中标明了需要各种形式EAC认证的清单:
·2013年4月24日第91号法令 - 根据CU TR 004/2011;
·2014年1月16日第2号法令 - 根据CU TR 020/2011。
如果没有符合CU TR 004/2011和CU TR 020/2011要求的EAC证书,则家用冰箱和冰柜不可能在市场上流通。
应该立即注意到,家用冰箱需要遵守两项法规,在一份EAC合格证书上(这两项法规都在证书中“产品法规要求”字段中注明)。
认证可以根据技术法规中规定的三种认证方案之一进行:
认证模式 生产性质 申请人/证书持有人 测试 生产评估 检查控制
1C 系列 制造商或其授权人员在关税同盟的领土内注册 在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 认证机构对生产状况进行分析 认证机构分析认证设备的测试结果和/或分析生产状态
3C 单批 制造商,其授权人或卖方在关税同盟境内注册 在认可的实验室中测试批次样品 无需 无需
4C 单项 制造商,其授权人或卖方在关税同盟境内注册 在认可的实验室中测试单个产品 无需 无需
工业制冷设备EAC符合性声明
工业冰箱属于“贸易企业,公共饮食和食品单位的技术设备”,属于CU TR 010/2011的规定。对于各种冷藏柜,室,柜台,展示柜,冷却装置和工业用冷冻液,需要注册EAC符合性声明。
在关税同盟“关于机械和设备的安全”的技术法规框架内列明了需要申报的设备清单。为了分辨需要EAC证书或EAC声明的设备类型,已提交相关技术法规修正案草案供审议(目前正在进行国家批准阶段)。根据拟议的法案,工业制冷设备属于符合TR CU 010/2011规范的声明。
您可以根据TR CU 010/2011中规定的几种方案之一注册工业制冷设备的EAC符合性声明:
电路名称 生产性质 申请人/申报人 测试 生产评估
1D 系列 制造商或其授权人员在关税同盟的领土内注册 实验室型式试验 制造商进行生产控制
2D 批/单位 制造商,其授权人或卖方在关税同盟境内注册 实验室型式试验 无需
3D 系列 制造商或其授权人员在关税同盟的领土内注册 在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俄罗斯测试) 制造商进行生产控制
4D 批/单位 制造商,其授权人或卖方在关税同盟境内注册 在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俄罗斯测试) 无需
5D 如果生产过程没有使用GOST,则与技术法规一起批准,包括用于创新设备 制造商或其授权人员在关税同盟的领土内注册 认证机构进行类型研究,并根据其结果颁发设备类型的证书 无需
6D 系列 制造商或其授权人员在关税同盟的领土内注册 在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俄罗斯测试) 生产控制由制造商执行,QMS认证机构对质量体系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