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Z两地车牌申请条件:
1.在广东省内的外资公司/中外合资公司,外资部分纳税超过15万,可以申请1个粤港两地车牌指标,达到50万,可以申请2个指标,达到100万可以申请3个指标,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Zui多不超过15个粤港车牌指标。
2.在广东省内的外资公司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可以申办1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3.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或者全国、广东省级、广东省地市级和广州市区级、深圳市区级、佛山市顺德区政协委员的港澳台人士,可以选择办理1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4.在港澳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学现任校长,或者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FV两地车牌申请条件:
1、广东省的纯内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
2.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
申请条件-港珠澳大桥(粤Z/FV)
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公司在广东省投资的企业,近三年(含申办年度)在广东省的纳税总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粤港两地牌。
注: 1、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副两地牌;累计纳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2副两地牌;累计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 的,可以申办3副两地牌。
2、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公司称为“商号”,投资兴办的公司称为 “内承单位”。
3、同一内承单位由多个商号投资的,根据投资比例计算每个商号的纳税。
1.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内资公司),近三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副内地入出香港两地牌。
2.在广东省登记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内资公司),近三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副内地入 出香港两地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