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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基金会分面向公众荨捐的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两种。公募基金会,如中华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宋庆龄基金会,基本上为国家所垄断,有极强的政府背景,民间很难获准设立公募基金会(李连杰的壹基金算个特例,从非公募转为公募)。非公募基金会在特定的群体中募集资金,实施慈善,或者是特定的群体为集合成员资金行善而设立的,民间的基金会基本都是非公募基金会。
设立一家非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需要双重管理 :不仅需要到民政部进行登记(实为审批) ,还需要挂靠-家慈善领域相关
的“业务主管单位”(一 般为政府机关和党政部门 ,业界称之为“婆婆”) 。由于找不到可以挂靠的业务主管单位, --些民间慈善组织无奈采取公司的形式,以营利组织的形式从事慈善活动,但在财务和税务上成本很高。详情可咨询秦经理
更新:民政部门近期在程序上做了-些改革或试点,对特定社会组织,由民政部“一手托两家”, 既承担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也履行登记机
关的职责。有一批全国性的非公募基金会,由民政部门担任主管机关直接登记。而对公募基金会,管理原则仍然是“严格审批”。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
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更多内容可咨询合泰企业秦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