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榕集团欲转让一家深圳的律师事务所
现在我们准备转让一家深圳的律师事务所
律所成立四五年了,业务量不算大
主任觉得还是简简单单做个提成律师做好自己的案子就行
想要转让
剩余的两个合伙人也同意转让,至于转让出去之后是留下还是转走,需要看接手方的情况
现在场地快到期了,行政也没有,财务有一个外包的会计管理
现在也很简单
接手方的话要求1-3名合伙人,有成熟的团队更好
律师的变更流程也很简单
提交制式的材料给司法局就行
近几年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越来越强调集团作战,做大做强。很多人所对于做大做强的理解却各不一样。大多数的观点是认为做大做强就是人数和创收,也有部分的观点是做大做精,更有一部分是公司化运作后的一主多能,即法律业务为主业,法律辅助业务为副业,除了赚客户的钱,还要赚律师的钱。除去做大做强的这一类观点之后,剩下的部分大多数就是做精品所,只是做某一项业务,其他业务基本不涉。比如笔者所知道的无锡某律所,只做涉外业务,七人律所年创收也有数千万元。这类律所属于律师发展大潮中的弄潮儿,将来如何发展无法预期,由于笔者所在的律所是一家综合性律所,对于精品小所的发展不是很了解,不敢擅自发表浅见,只能就综合性律所的发展谈谈一些意见。
律师事务所从合伙制往公司制发展的趋势愈演愈烈,在二三线城市的律所中,越来越多的综合性律所会发生律师管理能力与律所发展不匹配的情况。是律师事务所要重点发展的方向。从笔者自己参与律所管理的过程中来看,再环顾周围的律所,大多数律所的主任,管理合伙人其实管理能力都是有限的,律所管理的发展趋势,笔者认为就是将管理,后勤,市场全部外包出去,或者成立律所自己的管理团队,后勤团队和市场团队,把律师区分开来,从这些杂务中解脱。
转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等地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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