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V即End-of-LifeVehicle,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ELV为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为保护环境,减少车辆报废产生的废弃物,制定的报废车辆回收指令。回收指令确定了欧盟报废汽车“再使用与再利用”和“再使用与回收利用”的两个阶段及回收利用率目标,并明确说明了回收利用率的限值及禁止或限制使用的重金属。各成员国纷纷制订了强制性法规落实该指令的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已全面执行报废车辆回收指令。要求自2008年起,我国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要开始进行汽车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登记备案工作,为实施阶段目标进行技术准备。2010年起,我国汽车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要负责回收处理其销售汽车产品及包装物品。汽车在设计生产时禁用有毒物质和破坏环境的材料,减少并停止使用不能再生利用的材料和不利于汽车环保的材料,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等有害物质。
ELV主要要求
•在所有的汽车部件和材料中对有害物质的含量及使用进行限制
•在车辆的设计过程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
•2003年7月1日后,投放市场的车辆中确保不含Hg、Cd、Pb、Cr(VI),组分(豁免条例中规定的除外)在所有部件和材料中禁用组分的限量
•镉(Cd)≤100ppm(0.01%)
•汞(Hg)≤1000ppm(0.1%)
•铅(Pb)≤1000ppm(0.1%)
•六价铬(CrVI)≤1000ppm(0.1%)
•PBB多溴联苯≤1000ppm(0.1%)
•PBDE多溴联苯醚≤1000ppm(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