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转厂内销 国内转厂 外资企业转厂 来料加工转厂 转厂出口
政策调控下,房企在尽力回款之外开始向管理要效益,重新回到运营管理层面,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从好的一面看,资金紧张或许已引起房企对人力、组织架构的思考,回到商业本身。
转厂’加工始于1993年左右。1995年以后,随着香港的生产加工基地大量外迁,以及大型日资家电企业相继在大陆设厂,加速了大陆零部件加工产业的发展,使出口的‘转厂’加工运动,在珠江三角洲非常活跃。
由于中国对出口加工贸易实施优惠的税率政策,有些企业利用‘转厂’加工进行偷税、漏税,甚至把出口产品转为内销的不法行为时有发生,引起各方的关注。
企业间其中一个企业的加工成品是另一个企业的成品的加工料件,双方持各自的加工手册,分别填出口和进口报关单在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这种一出一进的结转情形称为转厂。转厂指的是,在中国内地由合资企业或者外资加工企业生产加工的出口用产品,转向另一个在内地的合资企业或者外资加工企业进行组装、加工。从商品流通来看,‘转厂’在国内进行,属于国内交易。因为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出口产品,交易双方大多是外资或者合资企业结算都是在境外用外汇进行,‘转厂’被视为是加工贸易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