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加气站需要办理危化品许可证吗?
一、LNG属于危险化学品吗?
属于危险化学品,编号21008UN号197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液化天然气是天然气经压缩、冷却至沸点(-161.5℃)温度后变成液体,通常液化天然气储存在-161.5℃、0.1MPa左右的低温罐内。
其主要成分为甲烷,用专用船或槽罐车运输,使用时重新气化。液化天然气燃烧后对空气污染非常小,而且放出的热量大,所以液化天然气是一种比较先进的能源。
二、LNG加气站是否需要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201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加气站列入燃气管理,由建设(燃气)管理部门负责;2011年12月1日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据这两部行政法规,安全监管部门不再负责燃气加气站的建设、运营行业安全管理及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LNG虽然属于危化品,但加气站不适用危化品管理条例,适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所以还需要符合地方燃气专项规划。
所以很多地方是不需要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了。
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有些地方会认为LNG加气站带有存储罐,应该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一般LNG加气站只需办理气瓶充装许可证和燃气经营许可证,这两个证就行了。
目前在山东、河北等地均这样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