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说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不合理,虽然我已经用案例给大家解释了,综合所得下劳务报酬仅仅是预扣时候按照20%-40%的税率计税,要和工资薪金、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一起按照综合所得计税,使用3%-45%的七级累进税率表。
但是还是有人感觉税太多,有人建议成立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来进行税收筹划。那是不是真的成立了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后税就能少交呢?
合泰企业就成立个体户来和大家分析一下。
其实,你可以看到,总体来说个体户税额支出要小点,但是个人所得税这块个体户反而要多一些,这个一方面是因为大毛取得的收入性质本身并无经营成本,所以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档次在这个收入水平下还要高一些。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如果大毛取得设计收入比较多的情况下又是怎么个结果?
我们干脆就按照全年120万销售额(假设每个季度30万)来看,含税就是120*1.03=123.6万。
1、增值税
以自然人身份,按次缴纳没法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实际就需要缴纳增值税,120万*3%=3.6万元。如果是个体户,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不超过30万,免税。
2、城建税
以自然人身份,城建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实际缴纳增值税3.6万
那么城建税就应该是
=3.6万*0.07=2520元,享受优惠后是1260元。如果是个体,增值税为0,城建税也为0。
3、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自然人身份,享受月销售额不超10万,季度不超30万元。如果是个体,增值税为0,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也无。
4、个人所得税
以自然人身份,收入额并入综合所得,按照3%-45%七级累进税率计税。年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劳务报酬所得收入+稿酬所得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
=10000×12+(1200000)×(1-20%)=1080000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080000-60000-(2240×12)-(2000×12)=969120元应纳税额=969120*45%-181920=254184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20000-0-60000-(2240×12)-(2000×12)=9120
累计预扣税额=9120*3%=273.6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