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是儿童消费的重要产品,儿童由于皮肤比较敏感及防范意识相对缺乏,在使用玩具时容易造成意外的伤害。为了保护儿童的健康安全,国家标准委对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GB6675-2014《玩具安全》国家标准新的四个部分,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
GB 6675-2014标准概况:
一、GB6675-1基本规范
1.概括了基本安全要求,例如电气安全、卫生和辐射状况;
2.增加了6种增塑剂的具体要求。
二、GB6675-2物理性能和机械性能
1.新增了关于预防听力损伤的规范;
2.新增了有关磁体和磁性零部件的具体要求,防止磁性零部件、磁性材料被儿童误食而引起损伤。
三、GB6675-3易燃性
1.修订了有关填充玩具的规格尺寸以及测试方法的具体规定;
2.新增对有关“模压面具整体或部分易燃性的规定”,“头戴式玩具上相关飘拂物易燃性的规定”,主要是关于其燃烧速度做出了具体要求。
四、GB6675-4有关特定元素迁移的规定对可迁移有害物质的范围进行了扩大,具体如下
1.适用于72个月以下儿童的所有玩具;
2.适用于所有用于食物或与嘴部接触的玩具、化妆品玩具以及属于玩具类的用于书写的工具,该项规定无论任何年龄段或推荐使用的年龄标识;
3.适用于可接触的涂层、可接触的液体、凝胶以及膏状物,该项规定无论任何年龄段或推荐使用的年龄标识。
GB6675标准适用于所有的玩具,即设计用于或预定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所有产品或材料。除非另有特殊申明,新标准不仅适用于任何在市场上销售的玩具(含试用和免费赠送的玩具)及生产并供境内销售的玩具,适用于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后的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