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电子电气废弃物再利用和循环使用的回收模式,以将由于使用掩埋和焚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到低限度,欧盟发布了“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的第2002/96/EC号指令”(以下简称“原WEEE指令”),该指令于2003年2月13日发布在欧盟方公报(OJ)上,并于当日生效。各成员国被要求在2004年8月13日前将该指令转化为各成员国法令。自指令实施以来,该指令对提高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率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欧盟委员会发现原指令在产品适用范围、收集目标、执行力度等方面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需要进行大量实质性的改动。为此,自2008年起,欧盟拉开了对原WEEE指令修订的序幕,终于2012年7月24日在欧盟方公报(OJ)上发布了对原WEEE指令的改写指令——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2012/19/EU(以下简称“新WEEE指令”)。
一、新WEEE指令的修订背景及过程
原WEEE指令实施几年后,欧盟当局发现该指令存在不少技术、法律及管理上的困难。原WEEE指令所涵盖的产品及其分类上缺乏明确性,不同成员国和利益相关人对现行规定有着不同的解释。原WEEE指令制定了收集和回收的规则,目前欧盟只有三分之一的电子电气废弃物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单独收集和妥善处理,而其余的三分之二仍在欧盟境内或欧盟以外的地区低于标准的垃圾处理场内填埋。这导致了有价值的二手原材料的损失,并增加了将有害物质释放到环境中的风险,包括高臭氧消耗潜能和全球变暖潜能物质。第三,原指令采用了“一刀切”——即每年每人4公斤的收集率(从私人家庭处收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不能反映个别成员国的经济状况,从而导致收集目标对一些国家力度不够,而对另一些国家又太严格。向非欧盟国家转移电子废弃物的非法贸易也在不断扩大。
基于以上存在的问题,为了避免因电子电气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的环境和健康风险,2008年12月,欧盟委员会建议修订原WEEE指令,以使得新指令能够更好地解决这类产品的废物流的快速增长问题。从2008年欧盟委员会提出WEEE指令的修订草案(COM(2008)810)开始,到终于2012年7月在OJ上正式发布新WEEE指令,其间修订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其中,关于指令的产品适用范围以及收集目标是修订过程中争论激烈的问题。可以说,终出台的新WEEE指令2012/19/EU是欧盟各方博弈和妥协的结果。
二、新WEEE指令的修订内容
新WEEE指令对产品适用范围作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对于不同产品范围的实施时间也作了细致的规定。在2012年8月13日到2018年8月14日的过渡期内,新WEEE指令适用于附件I中规定的类产品,附件II对这类产品做了详细的产品说明。相比2002年的原WEEE指令,产品类别中的第4大类中增加了太阳能光伏板。其余产品类别与原WEEE指令相同。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新WEEE指令将适用于附件III列出的所有的电子电气设备,附件IV对附件III的产品类别做了详细地说明。在回收目标方面,也做了详细的规定,不同类别的产品回收率也不同。回收目标分成了3个时间段,2012年8月13日到2015年8月14;2015年8月15日到2018年8月14日;2018年8月15日以后。回收目标较原WEEE指令有了明显的提高。本指令将在发布于OJ第20日起生效,成员国需要在2014年2月15日前将其转化为本国法律。
三、产品清单(开放式清单)
1温度交换设备:冰箱;冰柜;冷产品的自动售货设备;空调设备;除湿设备;热泵;含油散热器;使用除水之外的液体进行温度交换的其他温度交换设备。
2屏幕、监视器和屏幕表面大于100cm2的设备屏幕;电视;LCD相框;监视器;便携式电脑;笔记本电脑。3灯直管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荧光灯;高强度放电灯,包括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低压钠灯;LED。4大型设备(任何外部尺寸超过50cm),此类别不包括类别1到3中所包括的设备。家用器具;IT和通讯设备;消费类设备;灯具;产生声音、图像、音乐的设备;电子和电气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疗器械;监测和控制仪器;自动售货机;产生电流的设备。
5小型设备(任何外部尺寸不超过50cm)此类别不包括列入第1、2、3、6类中的设备。家用器具;消费类设备;灯具;产生声音、图像、音乐的设备;电子和电气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疗器械;监测和控制器具;自动售货机;产生电流的设备。
6小型IT和通讯设备(任何外部尺寸不超过50 cm)手机;GPS;掌上计算机;路由器;个人电脑;打印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