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后半年以来,境外投资的趋势逐渐收紧,商务部、发改委、外管局等部委先后出台政策,规范并提高对境外投资的管控。日前,从发改委、商务部、央行等数部委的操作和态度来说,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还将迎来大量的利用管控和规范,2018年中国的对境外投资行为管控机制仍在健全。
对于2017年12月26日发表并将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有关责任人介绍说,新办法责任人提高境外投资宏观指导,提高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健全境外投资全程管控,促进境外投资连续稳定发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
在国家对境外投资的规范性标准明显提高的过程中,如何在管控利用下提高境外投资企业合规化经营水平与提高水平,有效提高境外投资竞争力,这变为大家关心的问题,而化解这些问题必须根据境外投资备案。
从近期集中出台的境外投资方面的利用动向来说,国家支持国内有水平、有标准的企业主动妥当开展境外投资活动,促进“一带一路”搭建,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推动国内优势产能、优质设备、适用技术输出,提高我国技术研发和生产加工水平,填补我国能源供应短缺,促进我国有关产业提质升级。
在现阶段的中国法律法规机制下,国内机构境外投资通常将主要牵涉三个部门的备案审批,即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国家商务主管机构以及其国家外汇主管机构。在现阶段的境外投资实际操作中,商务主管机构与发改委的境外投资审查正常情况下相互独立,不具有相互前提的情况,可以各自报送。在得到《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及其《备案通知书》后,国内企业方能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备案。在整个境外投资的过程中审批与备案的根据至关重要。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规设立的企业(下称企业)根据新设、并购以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有着非金融企业或取得不仅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以及其他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