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即将于2019年3月29日脱欧,英国政府早先于2018年9月13日发布通知若无协议脱欧,将实行新的货物监管规定;并于2019年2月2日宣布,一旦出现无协议脱欧,将自行推出新合格标志UKCA,发布了在英国销售产品的UKCA标志使用指南。
在2021年1月1日后立用新UKCA标记的条件如下:
· 投放于英国市场的产品
· 受涉及UKCA标记的法律保护的产品
· 产品需要强制性第三方合格评定
· 产品的合格评定由英国合格评定机构(英国认可的机构,认可的第三方组织或用户检查机构-统称为英国认可的机构)进行。
新UKCA标记豁免情况:
不适用于现有库存,例如,如果货物已完全制造并准备在2021年1月1日之前投放市场。
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提供英国机构签发的合格证书,该带CE标记的商品仍可以在英国销售。
现有库存将不受该制度的影响。但如果您对商品符合下述所有描述,那么您需要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使用UKCA标志:
1.受要求使用UKCA标志的法规管辖。
2.需要进行强制第三方合格评定。
3.合格评定提供的机构是由欧盟合格评定机构执行的,并且您未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将您的合格评定文件从您的欧盟机构转到英国认可机构。
4.在2021年1月1日之前未达到英国境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