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OFTA全称是“the Office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sAuthority”,是香港电讯管理局,OFTA分享是香港电讯管理局对香港地区的通信产品的分享简称。
OFTA分享的目的是确保香港地区使用的产品安全、并防止电信产品对公共网络产生干扰。凡经过测试并符合相关技术规格的电信设备并获电讯管理局局长授予证书后,方可在香港使用。
分享分类
根据香港电信设备鉴定及验证计划,电信设备验证要求分为自愿验证计划(VCS)与强制验证计划(CCS)分类。在自愿验证计划下,为电信设备申请验证属自愿性质。该类设备没有经验证为符合有关的技术规格,但也可在香港销售或使用。制造商、供货商和经销商没有申请验证,也须确保本身的电信设备符合相关的技术规格。公共电信网络营办商可拒绝让不符合指定规格的用户室内设备接驳至其网络。任何人使用或销售不符合有关HKTA规格的无线电通信设备, 即违反《电信条例》(第106章),都要被捡控。
在强制验证计划下,为电信设备申请验证则属强制性。有关电信设备在香港使用或销售前,必须先行验证为符合下列某项规格:
(1) 相关的HKCA规格;
(2) 由通讯局局长规定或认可的技术标准,如没有相关的HKCA规格;
(3) 等同于上述(1)或(2)的规格。
申请流程
OFTA分享流程分为文件鉴定和设备鉴定
文件鉴定:
(1)审核所提交的技术规格或使用手册,以查证该电信设备是否有可能通过相应的设备鉴定;
(2)审核所提交的由其他当局签发的类型检定证书,以及相关的测试报告,以查证是否需要鉴定该设备;
(3)审核所提交的由认可测试代理商发出的测试报告,以查证是否需要鉴定该设备。
设备鉴定:
(1)根据分享机构按有关HKTA规格对电信设备的样本进行测试;
(2)根据认可测试代理商按有关HKTA规格或等同规格对电信设备的样本进行测试;
(3)根据其他当局按有关HKTA规格的等同规格批给电信设备的类型检定,连同相关的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