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监管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深圳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在深圳落户高奖励高达2000万、探索头部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上市制度安排、扩大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等措施都成为新亮点。
扶持力度加大,股权创投企业落户深圳奖励提升至2000万上限
《若干措施》引导机构重归“投资”根本,适当提高了落户奖励,根据创投机构实际在深投资额分档次进行奖励,将对创投机构单笔高奖励从15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确保扶持政策在全国具有相对优势,有效提升了金融资本对辖内实体经济的实际支持力度。
为固化存量头部机构在深圳的集聚,《若干措施》提出,以营业收入2亿元且同比增长10%或利润总额2亿元为标准,对存量头部机构按照退出贡献比例进行奖励,高单笔奖励2000万元,旨在固化优质存量资源,促进优质头部风投创投机构做优做强。
支持投早投小投科技,由于此前政策门槛较高,中小型创业投资企业难以获得市政府奖励或扶持。对此,《若干措施》鼓励风投创投投早投小投科技,对投圳市种子期、初创期创新企业的创投机构,按照创投机构投资额的10%予以奖励,单笔高奖励500万元。
《若干措施》还对高管人才进行灵活奖励,根据创投企业贡献情况对高管人员给予相应自主申报名额,等等。
深圳私募股权创投企业设立备案条件
实际控制人为法人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认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实控人为中央企业、地方国资企业、持牌金融机构等组织;
②实控人为民营企业需满足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000万元,税收不低于1800万元;
③实控人为股权投资机构,需满足管理资金规模(实缴)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2)在税务、工商,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自然人:
(1)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时,需满10年股权投资行业相关从业经历;
(2)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时,其他自然人股东需要满足5年股权投资行业相关从业经历;
(3)自然人股东需承诺3年内不对其股权结构进行商事信息变更。
高管团队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高管需要5名,含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基金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交易人员、行业研究人员、行政人员;其中法人,基金经理和风控等三名高管需满足少五年以上从业经验;
(2)需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无不良记录,征信良好;
(3)中高管需满足5年以上投资或投管相关从业经历要求,简历、社保缴纳记录需能够证明相关从业经历。
注册资金1000w起,首期实缴500w,一年内全部实缴到位;企业需有实际办公场地。
深圳股权创投行业发展势头强劲
截至2021年底,深圳辖区等级的私募基金管理人4308家、管理基金数量1.98万只,位列全国第二;管理基金规模2.27万亿元,位列全国第三。涌现出深创投、达晨创投、同创伟业、基石资本、东方富海等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深圳本土创投企业。
近20多年来,深圳私募机构积极投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早期硬核科技创新企业,投向全国企业1.3万家。其中,投向本地企业4300余家,累计投向中小企业近4000亿元,投向高新技术企业近3000亿元,助推经济结构优化;深圳950余只并购基金,为企业提供流动性超3000亿元,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约4000亿元,推动500余家企业境内上市;累计为17.35万名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