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Sheet)又叫SDS/MSDS,是化学品生产商或销售商按照法律要求向下游用户提供的关于化学品安全特性的资料,包括化学品的成分、物理化学性质、危险等级、毒性、个人防护、运输和储藏等各个方面内容,是化学品企业向下游用户传递化学品安全使用信息的一种载体。
在许多国家,企业向下游用户提供SDS是一种法律规定,如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美国29 CFR1910.1200法规、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都对SDS的内容和格式提出了相应要求。
以欧盟为例,欧盟REACH法规规定,符合如下要求的物质和混合物需要制作SDS:
根据欧盟CLP法规((EC) No 1272/2008)被分类为危险品的物质或混合物;
根据REACH法规附录III被判定为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的物质(PBT)或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vPvB);
物质不属于上述两类,但被列入SVHC清单中。
对于未归类为危险但含有某些危险物质的混合物,如果下游用户或经销商要求,也需要提供SDS。如果有新的危险信息或需要更严格的风险管理措施,则应立即更新SDS。
SDS文件编写是否有格式和内容的要求?
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或地区针对SDS的文件都有各自的格式及内容的要求。一般来说,都会明确SDS文件中所包含的内容,体现顺序,以及哪些是属于必须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