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产地证,中国货物出口印度尼西亚应办理东盟原产地证FORME;印度尼西亚原产地证是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签发,并用于货物清关和提供给进口国海关凭此确定货物的生产国别,从而核定来进口货物应征收的税率,进而来给予进口商一定的关税优惠减免。
出口印度尼西亚一般可以选择优先办理东盟原产地证FORME,一般可在开船前后七天内办理,若超过七天则为后发证。其中印度尼西亚是东盟10个成员国之一,货物自中国出口至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都可以优先选择办理东盟原产地证FORME,才选择一般原产地证CO。
其中,凡是货物出口到东盟国家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海关则要求提供原产地证FORM E英文总称《ASEAN-CHINA FREETRADE AREA PREFERENTIAL TARIFF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E》。且货物出口商在向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签发印度尼西亚产地证时的产品必须要限于已公布的《货物贸易协定》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且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印度尼西亚产地证的证书内容须要以英文来填写。并在申办印度尼西亚东盟原产地证书时应如实填写申请书的项目,与证书相同的栏目应与证书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