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际电工委员会及国标分类要求(IEC 60825-1、GB7247.1):
I类激光产品:指激光产品在操作过程中,任何时候人类接触激光辐射水平不超过21CFR Subchapter J Part1040.10表I中规定发射限制。I类级别的激光辐射不被认为是危险的。
II类激光产品:指激光产品在操作过程中,任何时候人类接触的可见激光辐射水平超过了21CFR Subchapter J Part 1040.10表II-A中包含辐射限制,但未超过 21 CFR Subchapter JPart 1040.10的表II中包含的激光辐射水平。II 级激光辐射被认为是一种具有慢性观看危害激光。
IIIa类激光产品:指激光产品在操作过程中,任何时候人类接触的可见激光辐射水平超过了21CFR Subchapter J Part 1040.10表II中包含的辐射限制,但未超过21 CFR Subchapter JPart1040.10表III-A中的辐射发射限制。根据辐照度,IIIa光激光辐射被认为是急性光束内观察危险或慢性观察危险,如果直接用光学仪器观察,则认为是急性观察危险。
IIIb类激光产品:指激光产品在操作过程中,任何时候人类接触的可见激光辐射水平超过了21CFR Subchapter J Part 1040.10表III-A中包含的辐射限制,但未超过21 CFR Subchapter JPart1040.10表III-B中的辐射发射限制。IIIb级激光辐射被认为是直接辐射对皮肤和眼睛的急性危害。IIIb类激光产品可能具有可拆卸面板,当这些面板移位时,可接触激光等级可能处于II类到IV类的激光辐射水平。
IV类激光产品:指激光产品在操作过程中,任何时候人类接触的可见激光辐射水平超过了21 CFR Subchapter J Part1040.10表III-B中包含的辐射限制。IV 级激光辐射被认为是直接辐射和伴随辐射对皮肤和眼睛的急性危害。IV类激光产品可能具有可拆卸面板,当这些面板移位时,可接触激光等级可能处于II类到IV类的激光辐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