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清算:迫不得已的退出方式
清算是对于已终止经营或投资失败的项目,按照法律程序收回企业残留资本的方式。当企业出现重大问题没有继续发展空间,或是持续经营会带来更大损失,且无法通过其他退出方式退出时,投资机构只有果断对目标企业进行清算,才能及时收回资本,避免损失扩大。
由于股权投资的高风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往往会与被投企业约定优先清算权,即在被投企业清算时,优先获得该企业的清算价值,保证能较大程度的收回本金。清算一般会债权优先,股权部分,越靠近后期的投资越有优先权,早期的股权投资,从清算中拿回投资款会比较困难。
而言,IPO、股权转让、并购、股权回购、清算是目前市场上主流的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IPO是较为理想的退出方式,投资回报率高,实现投资者、企业管理层、企业自身三方利益zui 大化。股权转让退出,时间灵活、可操作空间大,并且回款迅速。并购退出,交易方式更为灵活、高效,并逐渐成为股权投资机构退出的主流方式。
股份回购,在目标企业发展前景与预期变数较大的情况下收回资本,尽力确保已投入资本的安全性。清算是股权投资项目失败后执行的法律程序,尽力挽回一部分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