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进出口企业对通关便利化更加关注。“在便利申报方面,我们完善‘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改革措施,提供适合不同企业的申报模式选择。在畅通物流方面,不断完善‘两段准入’‘目的地检查’等举措,方便企业从口岸快速提离货物。”
深圳坪山综合保税区打造国际维保检测中心
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提出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五大中心”,其中一个便是“检测维修中心”。
为推动“检测维修中心”发展,2020年5月14日,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20年第16号公告(以下简称“16号公告”),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开展航空航天、船舶、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数控机床、通讯设备、精密电子等55类产品的维修业务。
保税维修
保税维修是加工制造产业链的重要一环,能够帮助企业以较低的成本整合全产业链,促进加工制造业务订单的增长。
保税维修也有利于企业降低海外产品售后服务压力,提高产品全球市场竞争力,实现在综合保税区内“买全球、卖全球、修全球”。
在前期各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的基础上,商务部、生态环境部及海关总署按照“简政放权、协同监管”的原则,下放业务核准权限(取消个案审批),明确了相关监管要求,并提出一批准入产品目录。这是商务部、生态环境部及海关总署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的重要举措,将推动保税维修业务在综合保税区内集聚创新发展,提升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水平。
55类产品范围包括哪些?
16号公告采用正面清单形式,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按照“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原则,制定了一批维修产品目录清单,涵盖航空航天、船舶、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数控机床、通讯设备、精密电子等55类产品。
维修产品目录清单将根据后续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如企业有清单之外的维修业务需求,依然可通过个案方式向商务部门提出申请。
待维修货物的来源包括哪些?
16号公告明确了企业可开展来自境外或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以下简称“境内区外”)的全球维修业务,便于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16号公告要求维修后的货物,应根据其来源复运至境外或境内区外。
如何申请开展全球维修业务?
按照16号公告要求,区内企业申请开展维修业务,由所在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或地方政府派驻行政管理机构)会同当地商务、海关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区内企业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维修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污染防治方案。相关方案和企业名单应报省级商务、直属海关等部门备案。
对于在保税区建立国际检测维修中心的企业,采取“单独建账、自主备案、进出申报、通关自由”的管理模式,不仅享受免除证税政策,且大幅压缩企业境外产品返修周期,降低企业返修成本。为企业提供优质检测维修通关服务,对维修产品实行关检“一次查验”便捷模式,助推企业持续发展。与回到国内工厂维修相比,“境外用户申请维修—保税区内维修—境外用户获取维修完产品”整个流程的服务时间,由平均67天压缩到不到20天,直接减少企业的备件成本,有效提升其产品的海外市场竞争力。
保税维修案例
深圳某公司生产的笔记本电脑出口到日本,由于C壳转轴爆柱断裂,客户要求工厂召回检测并更换C壳需做老化测试。由于该批电脑出口到日本不到3个月,属于全新货物。如果按照直接退运到工厂进行检测返修会给工厂带来负面影响与扰乱企业的正常生产,考虑退运到工厂的时间与成本后选择了我司的出口退运返修方案,将货发香港到深圳出口加工区保税仓进行检测与维修。
出口货物退运流程:
工厂提供货物基本资料,从国外船运到香港后,我司提交备案信息运至出口加工区,由厂方安排技术人员和配件以及相关检测仪器进区到保税仓库开始维修与更换,维修完成复出香港装运至目的国。
1.国外把货物海运到香港
2.安排中港运输,经陆运口岸转关到保税区
3.工厂安排技术人员进保税区仓库对货物进行检测,维修,更换包装等
4.对维修好的货物可直接转运至码头或者香港发往国外
出口货物退运所需资料:
1.提供产品商品编码进行海关备案。
2.退运货物备案通过后,把维修工具与维修用料申报进区。
3.备案通过后把货物从香港转运到深圳出口加工区我司仓库。
4.企业安排技术工人进区对货物进行加工检测返修,换包装等。
5.对维修好的货物装柜转运到香港或者深圳码头再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