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消毒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办理流程及条件.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和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2.《国务院关于撤销和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第49项关于下放给管理层的行政审批项目: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证下放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第80号令发布,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8号令修订)第22条:国家对公园以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体育场馆和公共交通。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经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公布。公共卫生消毒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办理流程及条件
4.《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卫建备[2013]143号)第·一部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施机构及新建卫生许可的调整和下放,公共场所改扩建由市、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划分为区。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分级管理的范围和职责,实行执法责任制。市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单位主要是跨区域、有重大影响的连锁单位或辖区内的大型公共场所。公共卫生消毒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办理流程及条件
3、 验收条件
1.安徽省县域卫生行政许可范围内的公共场所(7类25种);
2.申请时,公共场所应当具备开业能力,其主要卫生设备和指标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3.直接为客户服务的员工应持有有效的《预防性体检合格证》。
4、 申请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正本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地址定位图、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平面布置图正本一份。
4.公共场所卫生检查或评价报告正本一份(现场调查和专家评审)。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原件一份。
6.员工名单及体检、健康知识培训资格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7、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5、 常见问题
1.是否需要提供卫生检测报告
2.是否需要提供所在地员工的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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