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ERP能效标识办理步骤及流程。ErP分享是基于欧盟CE标志下ErP指令的一个分享要求,而ErP指令是新的欧洲CE标志法规,作为一项CE标志指令,ErP指令现已要求将连同LVD指令、EMC指令、RoHS指令等其他要求一同被执行。相关实施措施涉及的产品在出口欧洲之前,必须考虑ErP指令的要求,才可以加贴CE标识。
ERP检测的范围有:
1、节能灯ERP分享要求:NO.244
2、AV产品、IT产品的ERP分享要求:NO。1275
3、TV产品的ERP分享要求:NO.642
4、机顶盒的ERP分享要求:NO。107
5、镇流器、荧光灯的ERP分享要求:NO.245
6、外部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的ERP分享要求:NO.278
欧盟ERP能效标识办理步骤及流程:
1、符合性评估,根据ErP指令要求,制造商可在“内部设计控制”或“环境管理体系”两种评定模式中选择一种进行评定;
2、整理并形成技术文档(TDF);
制造商必须形成技术文档;技术文档应包括设计、制造、运行和产品终处置的信息;细节将通过各产品的执行措施加以明确。
3、发布符合性声明(DoC);
基本信息;遵照的指令及标准。
4、标贴CE标志;
协调标准测试–EMC, LVD等;标贴CE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