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智利的货物向来都是出具智利FTA产地证,智利FTA产地证,亦称为中国-智利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简称中智FTA产地证,英文为智利FORMF产地证,货物出口智利申请智利FORMF产地证是货物清关的需要,也是给予智利海关用来统计货物税率待遇及进行货物统计的重要依据,也是实施对货物进口数量的控制、是否准予放行的重要依据;在我国,凡是货物出口智利所需要的智利FTA产地证FORMF都是由各地区的海关负责出具签发。
智利FTA产地证申请须知:
1、货物描述:货物描述上的产品名称须详细,笼统含糊要不得。申报时要严格按照提供给国外客户清关的装箱单和 invoice上的项目逐条列明,并同时在货物描述栏中录入生产商名称。
2、运输路线:货物出运前申报企业应与货运及时沟通,核实运输路线。如果企业合理从香港转运时,要向香港中检据申报,并申请未再加工证明。
3、原产**准:货物原产情况应如实申报,一批货物中的所有产品都必须各自符合原产**准。如果一批货物中含不同规格的类似商品或备件,每项产品都要符合原产。
4、唛头申请:唛头的信息应与实际货物外包装上的唛头一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制造的字样,如无唛头,应录入”N/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