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单理解:
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货物、物品,进出口都必须向海关申报。但并不是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海关申报。通常只有取得进出口权的单位在海关备案后才可以向海关进行申报。
买单出口就是指没有出口权的单位(例如某工厂(无开进项票货物),贸易公司,或个人做贸易等)要出口货物的话,他们也必须向海关申报;他们没有出口权,也就没有权力直接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这样他们的货物就必须要以某个出口权的单位的名义来向海关申报出口:这些单位付钱给有出口权的单位买一套合法的出口报关资料来向海关申报的这种方式叫“买单出口”或简称“买单”。
二、代理出口和买单出口的区别:
中国的外汇管制要求谁出口,谁就收回美金,谁来核销。打个比方:我用A公司的核销单出口,A公司就必须收回相对应的美金才行;如果你采用买单出口,就不要通知客户将美金汇到A公司去,这会造成外汇混乱,有可能导致自己无法收到外汇,买单出口收汇是自行解决。如果用A公司抬头出口并要求A公司帮忙收汇结汇的话,这行为是代理出口(俗称“挂靠”),属于正当操作,这就是代理出口和买单出口的区别。
三、买单的途径:
1.直接向有出口权的单位买单;2.通过货代买单;3.通过报关行买单;4.其他(如朋友介绍)
四、买单提供的资料:
需提供PACKING LIST(这份详细货物清单,甚至包括货物详细成分及用途,不是口头通知),而PACKINGLIST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尤其重要。因为哪些单位的做单证的人员就是根据这份详细货物清单做出口报关资料,一旦遇到查验发现实际货物与提供信息不一致时,后果就需要客户来承担。例如:提供资料成分不一致,被查验关员发现处罚,这之后货物产生的费用就由客户承担。
当然了,有时候客户对货物不太清楚的情况,这样可以要求那些单位做“包柜”(就是之后产生的问题及费用由那些单位承包或承担)方案处理,这“包柜”处理同“冲关”道理差不多。
补充说明一下:买单报关的抬头公司并非不要核销,同样的他也需要核销(有他们的方法)。其实,买单报关可以说不算违法(买单出口货物只要是如实向海关申报没有违法海关的法规就应该属于合法,可以算入代理报关业务。而很多买单违法因素就主要是买单报关抬头公司骗退税、虚开fp、洗钱等行为),而是打擦边球。大家知道,买单报关都是按照海关要求申报,而收美金(收钱)都是在货物报关出口之后,这里有一个时间差,海关是不能确定你是正规报关还是买单报关。而货物出去之后,至于买单报关抬头什么时候收美金,怎样收,买单报关抬头会自行解决(只要全年在外管局的数不错就行了)。
也这样,导致很多客户都会在找拖车时,顺带叫拖车行帮忙找货物口岸附近的买单报关行委托报关事宜。拖车行并非只会追求利益,往往把客户maidan报关带入“冲关”或退钱高“买单报关”的报关行去,导致客户不能顺利出口货物。说实话,很多的“报关员”并非,什么是出口完税价格?杂费项何时为正值?何时为负值?都不清楚。一般都是懂所谓“操作”,但为什么这样操作,却说不出个理由出来。这么多不合格的报关员,也应该算是海关的责任吧,因为“有一张身份证,就可以是报关员了。”
五、收汇结汇与退税
收钱永远是重要的,外币货款到达国内账户称为收汇。但这时钱是取不出来的,有钱也没法用,只有在符合国家外管局的要求并办理相应手续后这笔钱才算真正意义上的私有财产,即是结汇。
1.正规收汇结汇情况:
按国家外管局新规定,国内有自营出口权的公司外币账户可以收汇,无金额限制,但结汇金额必须与报关金额一致。例如报关金额为1万美金,你的账户进来了1.3万美金,只能结汇1万美金,多余的金额会被冻结在账户上;若你账户余额不足1万美金时,你一个铜板也取不出来,全部被冻结(当然了多出1万美金就可以结汇1万美金啦)。这个事例只是突出收汇金额必须与报关金额一致的原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国家是允许在报关金额少500美金或者多2000美金的范围内正常结汇。那如果超出这个范围要怎么办呢?可以运用财技多报少报方法处理,具体操作可以问公司的财务去。
2.买单报关的客户如何收国外的外汇?目前比较流行的收汇方法:
(1)通过国内的私人账户直接收外汇。买家对方银行能汇出来,多少金额我们的银行都可以接收。但结汇时,一般个人一年总额限制在5万美金以内,每次单笔限制在5K-1W不等,还有每日限额,各银行在不期是不一样,手续费也不相同。需要注意的是:买家对私人账户汇款水单内容不能涉及货款或贸易(fp号也不行),这是比较敏感,会被判定为走私行为,属于国家禁止的。
(2)通过地下钱庄。通常国外的地下钱庄会在中国大陆境代理人,国外的汇款打到国外钱庄指定的帐户上(会有各种各样的貌似正当的理由),你就去找国内代理人领取这笔钱。地下钱庄是绕过政府监管进入中国,给国家的经济运行和国家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以前外汇进入中国,地下钱庄比较盛行;近年以来,国内打击地下钱庄,这种收款方式已经杜绝了,也不合法,通过地下钱庄收汇,双方都没有保障。
(3)义乌小商户收款。义乌个体户结汇账户是国家针对义乌国际小商品商贸城推出的政策,可无限额收汇结汇,线上操作结汇,结汇无需提供材料,无需等待审核。无汇损,可收全球主流币种,可绑定PayPal等平台提现结汇,可收国外客户公户私户打款。义乌小商户收款,在义乌比较盛行,这两年,国家也加大力度监管,账户出现封的情况也不少,主要是一些外汇通过洗钱的账户打过来,表面上是出口货物的货款,实际上带有一点地下钱庄的属性,有相应的一些风险,当然如果自己去开个义乌个体户账号,如实的提交资料,正规收汇也是可以的。还有就是市场采购贸易(贸易⽅式代码:1039)出⼝⽅式模式,就是为了解决前端⽆票出⼝的问题,同义乌小商户收款的流程差不多。
(4)通过离岸账户收款。要想有自己的离岸账户,您要有一家离岸公司,可以选择注册香港公司注册BVI公司,公司注册完成后,才可以开立离岸账户。可以开香港银行账户(汇丰银行开户、恒生银行开户)国内离岸账户(深发展离岸账户)。帐户收款到了香港,自己再想办法将帐户里的款转到内地,直接转还不行,还得通过香港的代理方式进入(这环节要根据实际需要亲自操作)。近两年,香港的离岸账户也有封账户的情况,例如收款的金额过大,或者频繁。一下,离岸公司账户的好处是以公司的名义收汇,增加客户对自己的信任,收取汇款时,操作自由,遇到有出口权的工厂,还可以省下代理公司的费用;坏处就是一年需要好几千的维护费。
(5)通过代理出口收汇结汇。代理公司代理出口,直接代理收外汇结汇,钱打进来后再转给客户。同正规收汇结汇的流程一样,只是有代理帮忙处理,有佣金产生,一般佣金是按货物价值的百分比来收取。
(6)XT(XTransfer,)、PP收款方式。xtransfer、PP这些机构不是银⾏,是境外机构。是⼀些中国⼈在国外注册的外国公司,在境内开展从事收款业务(金融业务)。XTransfer收款体现时提交相应的资料,审核也比较严格,但好处在于收款比较正规,只要正常提交资料,款项安全到账。
(7)代收外汇。买家是可以打到国内某公司账户上,但谁愿意用公司的账户去帮你收一笔没有进过他自己公司报关的外币货款呢?也许会有,但这是直接犯罪行为,属于国家禁止的。
买单出口,货款外汇可以打到任意一个公司外汇账户,个人账户,及境外账户上。只要买家对方银行能汇出来,卖家就选择哪种方式去收钱了。
3.退税问题:
买单出口是不能做退税,在跟工厂拿货时候以“不开票价”成交。若要退税的话,只能用代理出口的形式,由工厂开票到代理公司抬头,再由代理公司帮忙办理退税事宜,当然代理公司会收取佣金。还有离岸对公户打钱该公户可以申请退税,对私户打钱就没有。
4.题外话:
”买单出口不能做L/C,只能做T/T?”
因为L/C的公司是必须有出口权,既然有出口权,就可以没必要做买单了,L/C很多条款,可能跟买单出口有冲突,不建议买单出口做L/C的形式。
“买单出口资金流”
买单出口是没有退税,个人在成本计算时要加以考虑。客人货款可以打到离岸公司账户,或者个人外币私户,SOHO与工厂之间人民币直接结算,工厂无需开增票。
六、目的地清关文件
出口买单报关资料可以跟给目的港客户的清关资料抬头不一致(货物出口后,国外海关跟中国海关是没有联系,不会引起什么麻烦,至于什么抬头就取决于你了)。但目的地清关单证文件要保持一致,即提单、箱单、fp、产地证、熏蒸证等抬头公司必须是统一一致。
产地证和熏蒸证的抬头EXPORTER正常情况是要与出口方(也就是出口报关单)的抬头保持一致,现在有很多公司代办,如果想显示的公司无法办理,代办公司可以办理一份抬头为“代办公司VIA你公司”的产地证,费用大概一百左右,至于CONSIGNEE,逻辑上不与提单冲突即可。提单与出口报关单信息可以不一致,出具提单是客户补料给船公司出具,主要用于目的港清关用,就是客户退税的提供文件之一,而买单出口是没有退税,出具提单应尽量满足目的港清关填写。
而国外公司进口一批货物,付汇金额需与清关fp金额一致,付汇对象一般与清关资料上卖方无关,某些国家有特别要求除外(比如土耳其要求付汇对象需与提单箱单fp上的卖方一致,这是清关资料的抬头就不能是虚拟公司了)。
七、
“买单收汇是什么?”这是一间车队的操作问我的问题。但看完以上的信息,大家都应知道是什么的操作了吧?也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动力。参考了很多网上的资料来出来的文章,有不完善之处敬请原谅。
“买单”报关是否违法问题?我也不知道怎样回答,因这是一个两面性的问题。就如哪些单位的做单证的人员会把货物涉证的商品编码改为不涉证,如木刷子归类去96章(不涉通关去),但实际木刷子材质全是木制,怎么可能去到96章去呢?海关电脑及查验关员却都没有审查或查验出问题,这究竟是书本的错还是海关的错呢?
还有买单的货物涉证时,哪些做单证的单位等都会变戏化弄到许可证,通关单等买单单证来,这真不服这些“牛”人。至于是否按照买单箱单信息来出的证书,就不知道。其实我也很服这些拖车操作或货代,可以找到那些不怕死的报关行去买单报关,就如之前听南沙的货代说,出了三个柜的广告(以“玩具套装”名义去冲关,广告是国家禁止货物),那些简单的木家具随便出啦,什么春药药品呀,危险品呀,只要那些报关行能接,就可以出了。这让我刷新了对南沙的认知。这些是违法吗?就着理论来说是违法,但监管大部分是海关去监管,捉住了就是违反海关法,罚钱扣货就是家常便饭的处罚,对那些报关行不疼不痒(因为上升不到其他监管部管理,更别说刑事上了)。捉不住,就这样。更别说目的港也会严查。严查确实是有的,但那时不发达的国家呢?就如我老板说他的客户在一个不知道什么名字国家(很小,国民也不富裕),目的港清关货物就是一条烟的事情(直接给到那里关员就可以解决清关),大量在中国购买生活用品及食品委托我老板代理出口清关事宜(就是找那些报关行买单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