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协助申请场外期权公司资质明确规定,分级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并在相关问题解答中明确:结构化产品应当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据此,上述问题按以下原则执行:
(一)优先级份额与劣后级份额应当“同亏同赢”,当结构化产品整体净值大于1时,劣后级份额投资者不得承担亏损;当产品整体净值小于1时,优先级份额投资者不得享有收益;协助申请场外期权公司资质;
(二)为拓宽资金来源,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纾困资管计划优先级投资者与劣后级投资者可以约定分享协助申请场外期权公司资质收益和承担亏损的比例,二者不要求一致。但风险与收益应当基本匹配,当结构化产品整体净值小于1时,优先级份额分担资产管理计划亏损的比例不得少于10%,且管理人不得以自有资金承诺限定其损失金额或者比例。
(三)现阶段,民营企业纾困资管计划以外的其他结构化资管计划参照协助申请场外期权公司资质第(二)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