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口韩国,进口商在做清关时,要想减免关税,应提交给到海关什么文件?
-可提供给到进口海关由出口商在海关或贸促会申请的3种优惠原产地证书:中韩FTA原产地证书、亚太FORMB原产地书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中韩FTA原产地证书:
韩国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中韩产地证CERTIFICATEOFORIGINForm for Korea- China FTA,简称FTA):于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在我国中韩FTA产地证由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CIQ (现在由海关负责)、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及其各地方分负责签发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自2015年12月20日起,依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出口到韩国的货物只要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在韩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亚太FORM B原产地书:
是根据《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的要求签发,在签订协定的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跟非互惠的FORMA证书不同)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可签发FORM B证书的国家为:中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和韩国(《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
RCEP: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简称:RCEP
RCEP是2012年由东盟发起,历时八年,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共15方成员制定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RCEP生效,其显见的作用,就是降低成员国之间的交易成本。按照协定,成员国间90%以上货物贸易的关税将为零关税,或在10年内降到零关税。
原产地证书办理企业可选择自行备案申请,也可交由代理公司代理,代办的作用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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