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V侵犯著作权?电信运营商如何自处?

更新:2024-07-24 08:00 发布者IP:111.121.94.247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深圳市捷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5
主体名称:
深圳市捷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F1CHG7C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著作权、运营商
所在地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后瑞社区后瑞第二工业区12栋A205(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0755-23070824
手机
15112406503
IPR
文阶银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近日,多地法院又公布了IPTV著作权纠纷的相关案例,关于电信运营商在IPTV侵权案中的侵权责任及认定规则的讨论日趋热烈。

中国联通安徽省公司未经中国移动咪咕公司授权在IPTV平台接入直播频道进行“2019-2020中国女排超级联赛”直播,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权法》中“其他权利”

IPTV是电信运营商在2004年基于宽带业务开启的业务之一,截至今年3月底,IPTV总用户数达3.6亿户,随着5G、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电信运营商的身份和业务范围也在转换中,从开始的基础服务运营商向IPTV业务经营者转换,电信运营商已不仅收取信号传输的基础服务费用,而是更深度地参与到IPTV业务的经营管理中,例如与内容提供方通过分成方式引入内容,通过电信运营商的渠道开展市场营销推广、制作差异化的EPG条目以吸引用户等等。电信运营商不仅承担信号传输的角色,对其承载的内容也有相当程度的控制权,拥有如此的庞大群体,为合作方打广告的效果显而易见,既然分享了利益,那出现问题就得一起承担后果,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孙国瑞指出:“各方存在共同合作、利益分享的情况,就可以认定为各方具有共同提供侵权作品的主观意思联络,除非有相反证据。针对IPTV产业链三方,根据权责相统一原则,各方应当承担共同侵权的责任。”

总结下来没有授权就搬运,那就是侵权,帮侵权人宣传也是侵权。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专利版权申请
IPTV侵犯著作权?电信运营商如何自处?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深圳市捷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文阶银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主营产品商标,专利,版权,VAT注册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商标、版权、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代理及咨询;法律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涉及审批事项的,须获得有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公司简介深圳市捷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过政府部门批准,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致力于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专利注册、知识产权侵权维权和管理监控。旗下业务范围有:●国内外商标查询、注册、转让、变更、续展;●国内外专利申请、检索、转让、无效宣告、侵权诉讼;●版权登记、亚马逊品牌备案、海关备案;●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美国、香港、深圳公司注册、欧盟和中东v ...
公司新闻
相关报价
著作权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