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所得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1.享受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在海南任职、受雇,从该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在海南从事劳务从海南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从海南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因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从海南取得的所得。经营所得,是指在海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根据发放对象、发放方式分别确认。与任职、受有关的,计入综合所得;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计入经营所得。
2.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政策。
二、减税税额怎么计算呢?
一、民个人综合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减免税额=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x 15% ) x海南综合所得收入额+综合所得收入额
二、民个人经营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减免税额=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x 15% ) x海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三、据民个人相关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免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x15%)x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
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免税额=海南应纳税额海南应纳税所得额x15
非居民个人经营所得减免税额= (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x 15% )x海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