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
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
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容器收集:逐步推行分类收集。
居民应按规定将生活垃圾袋装后投入垃圾收集容器内。实行分类收集的小区,居民应将垃圾分类、袋装封闭后,定时投入收集容器内或放置于指定的收集点。
企、事业单位应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投放于自设的收集容器内,不得裸露堆放。
特种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医疗卫生垃圾、涉外单位垃圾、受化学和物理性有害物质污染的城市垃圾)、有毒有害工业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分别收集,并送往指定的专门垃圾处理处置场进行处理处置。
排放特种垃圾的容器要根据垃圾的特性选用,严禁将污染性质不同或理化性质不同,混合会发生理化反应的垃圾置于同一容器。
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无积压;家用电器、沙发等粗大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定期清除。
废物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无溢满和散落,并每天清洗箱体一次。
地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