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应方案策划并在可控情况下实现制造和服務给予。适度时,可控标准应包含:
a)得到描述产品特性的信息内容;
b)得到作业指导书;
c)应用恰当的机器设备;
d)得到和应用监控和测量设备;
e)执行监控和测量;
f)海关放行、交货和交付后主题活动的执行。
注1:交货后主题活动可包含:给予贷款担保、合同责任如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额外服务项目如再次循环和终处理。
注2:产品与服务给予包含安全防护。
7.5.2生产制造和服務保证全过程的确定
当生产制造和服務保证全过程的导出不可以由后面的控制和测量进行认证时,机构解决一切那样的流程执行确定,这包含仅在商品应用或服务项目已交货以后问题才呈现的全过程。
确定应确认这种全过程完成所设计的結果的工作能力。
机构解决这种全过程做出分配,适度时包含:
a)为全过程的审查和准许所明文规定的规则;
b)机器设备的肯定和工作人员资质的评定;
c)应用指定的办法和程序流程;
d)纪录的规定(见4.2.4);
e)再确定。
注1:对很多服务项目机构,所带来服务项目不可以在服务项目交货前便捷认证,此环节应在方案策划环节(见7.1)予以考虑;
注2:例如:电焊焊接、消毒杀菌、学习培训、热处理工艺、求救核心服务项目或应急回应全过程很有可能必须确定。
7.5.3标志和追朔性
适度时,,机构应在商品完成的整个过程中应用适合的方式标志商品。
机构应围绕商品完成全过程对于监控和测量规定鉴别商品的情况。
在有追朔性规定的场所,机构应操纵并纪录设备的唯一性标志并保证纪录。
注:在一些领域,技术性情况管理方法是维持标志和追朔性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