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是一个广泛的概念,非共同基金的投资机构可以称之为私募股权基金。目前,市场上的阳光私募股权是一些合法的信托投资机构,他们的筹资方式大多是一些熟悉的大型高端客户。还有一些是亲友之间的代理委托形式,这些形式必须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
二、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股权基金具有完整的公司结构,运营相对正式和标准化。目前,公司式私募股权基金募股权基金(如XX投资公司)更方便。半开放式私募股权基金也可以灵活运作,更方便,无需严格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更加灵活。
(1)设立“投资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股东数量不多,出资额较大,既要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由资本经理管理。根据国际惯例,经理收取资本管理费和效益激励费,并将其纳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私募基金注册备案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特定时间点重新注册一次,名义上增资、扩股或减资。如有必要,投资者可以在特定时间点赎回一次投资,投资者可以在其他时间转让股权协议或在柜台交易。“投资公司”本质上是一种随时扩张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私募股权基金。
然而,公司式私募股权基金存在一个缺点,即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1)在开曼、百慕大等天堂注册私募基金;
(2)将公司式私募股权基金注册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多项优惠),并在税收优惠地点注册;
(3)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和运营中共同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是非上市公司),并将其作为载体。
2.契约式
契约基金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具体做法如下:
(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经理,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
(2)募集一定金额开始运营,每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基金净值,办理基金赎回;
(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经理,应尽量降低手续费,并根据业绩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其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难以避免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督。
3.虚拟式
虚拟私募股权基金表面上看起来像是委托财务管理,但实际上是以基金的形式运作的。例如,虚拟私募股权基金在设立和扩张时,表面上与每个客户签订了委托财务管理协议,但这些委托财务管理账户共同进行基金运营,在购买和赎回基金单位时,根据基金净值结算。具体方法可以是:
(1)各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账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建立主账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统一管理各账户,各账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应尽量使每个账户的实际市值与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两者不相等,主账户与子账户之间的资本差额将在赎回时平衡。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虚拟的优点是可以避免证券管理部门对基金设立和运营的审批和监督,灵活设立,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仍然没有摆脱委托财务管理的束缚,需要进一步规范资金筹集。在资金运作方面,仍受证券管理部门对证券公司的监管,缺乏资金规模扩张方面的发展优势。
4.组合式
为了充分发挥上述三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可以建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组合基金有四种类型:
(1)公司式与虚拟式的结合;
(2)公司式与契约式的结合;
(3)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结合;
(4)公司式.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