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续签申请细节及全部申请流程资料
为规范前海住所托管业务,不断优化完善企业住所托管服务,便于相关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前海商秘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优化住所托管地址证明材料,统一新办、变更、续约业务的办理条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续签新办、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续签变更、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续签续约业务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续签优化内容
一:延续原有红本或租赁凭证的条件,并细化租赁凭证的要求
应提交深圳市内不动产权证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
其中,租赁凭证的租赁期应达一年以上,租赁面积应达5㎡及以上
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续签条件:
1.办理住所托管:从2018年8月10日起,场地证明不再作为办理住所托管的地址证明材料。办理住所托管仅接受深圳市内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红本”)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以下简称“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温馨提示:办理住所托管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
2.办理住所托管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同一自然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住所托管企业不能超过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