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LP试点企业申请程序
设立QFLP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的程序一般包括“提交申请-小组评审-试点企业认定-工商登记-中基协备案”五个步骤:
1、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由各地的领导小组负责QFLP企业的评审认定,领导小组大多设立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但也有例外,如天津为市发改委、贵州为省发改委、厦门为区监管部等。QFLP试点的发起人可向地方领导小组递交申请文件。
申请试点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出资人名单、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的人选名单和建立等。
2、联合评审:领导小组在收到申请文件后,需在一定时限内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一般而言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10个工作日内开始评审、30个工作日内给出评审意见。
3、试点企业认定:经评审符合试点要求的,由领导小组出具“同意函”或“认定通知书”;评审不通过的,由领导小组书面通知申请人。
4、工商登记: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凭借领导小组出具认定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部分地区还规定取得试点资格的企业应在3个月或6个月内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5、中基协备案:由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自2014年2月才实施,早期关于QFLP企业的规范性文件并未涉及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要求。但在实操中,基本均要求履行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程序。
Zui近几年,随着QFLP基金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现在很多地方和园区都陆续出台了QFLP的试点政策,甚至现在诸多园区出台了一些跟税收挂钩的奖励政策,吸引QFLP基金企业落地,如比较新的试点地区诸如海南、珠海等等。
但需要强调的是,就目前已有QFLP的地区来说,各地对于QFLP基金在落地实操方面均存在一些差异,因此,腾博建议各基金负责人在选择在园区落地的选择上,前期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的准入政策以及政策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