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9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在其官方公报发布了新版机械指令2006/42/EC,与之前的机械指令98/37/EC相比,新指令在适用范围、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市场监督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按照新指令中的要求,该指令将于发布之日起20天后,即2006年6月29日起正式生效。新指令把现行指令中相似内容独立成章,结构更加清晰,内容更加容易理解,有助于制造商、认证机构及各成员国等相关各方对指令内容的理解和应用。
之前的机械指令98/37/EC,于1998年7月23日由欧盟官方公报颁布,替代了1989年颁布的89/392/EEC,及后续修订的指令91/368/EEC,93/44/EEC,93/63/EEC。而自1995年1月1日起,机械指令正式成为欧洲的强制法规,所有欧盟会员国须将其一些基本规定纳入各自国家的法律。欧盟机械指令并非针对技术性细节,而是着重于机械设计和结构相关的安全与健康规定。目前欧盟新版机械指令2006/42/EC于2009年12月29日起生效执行。
商品贴上“CE”标示,就是因为商品满足欧盟国家《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命令的主要规定,欧盟国家共施行了32种命令。
CE标签说明
进口商或卖家不希望体现制造商的信息怎么办?
答:可以,但此时进口商或卖家承担制造商的全部责任。
产品太小,CE标志打不下怎么办?
答:因产品太小打不了CE标志的,允许打在包装和说明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