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对《海南省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实施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对备案的程序、时限、变更、延期等做出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形成了《海南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近日起施行。12月20日,海南日报记者邀请省发改委经贸外资处相关负责人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据省发改委经贸外资处处长冯燕介绍,《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且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属于本省备案管理权限范围。
《办法》为我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提供便利:
一是简化境外投资办理流程。推行网上办理,让企业“只跑一次腿”,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服务、全程监管等管理环节都通过网络系统办理。
二是缩减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放宽投资主体履行备案手续的Zui晚时间要求,将投资主体履行备案手续的Zui晚时间要求从签约前(或协议生效前)放宽至实施前,留给企业充裕的时间准备交易事项。符合备案条件的境外投资项目取得项目备案通知书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三是加强境外投资监测,实施全流程跟踪管理。已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规模、内容、地点、投资主体、股权结构或投资额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备案通知书需延长有效期时,企业需通过网络系统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企业境外投资过程中发生重大不利情况或完成境外投资活动时需通过网络系统提交书面报告。投资主体对境外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省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对境外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将企业境外投资违法行为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海南)、“信用中国(海南)”进行公示,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四是优化境外投资服务,防范发生风险。省发改委同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加强国际投资形势分析,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发布境外投资数据信息和风险提示,供企业或利益相关方参考,防范企业发生境外投资风险。
三大主导产业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方向
据统计,2020年海南新增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中,投资主体主要集中在三大主导产业领域的民营企业,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领域。
“特别是《总体方案》发布后,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三大主导产业企业抢抓机遇,开展境外投资尤为活跃,2020年7月至12月,三大主导产业企业新增境外投资项目量占新增项目总量的83%。”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海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余升国表示,自贸港建设下,海南发展三大主导产业,具备政策优势、区位优势、气候优势、资源优势。在政策优势上,集聚低税收成本、人才政策、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等优势。
“在全岛封关之前,鼓励类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全岛封关之后,负面清单之外的企业全部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余升国表示,在境外投资方面,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总体方案》指出,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些措施将极大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形成强大的自贸港‘吸引力’‘磁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