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中,产品质量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制造商。制造商必须按照以下六个步骤在产品上贴上CE标志:
确定适用的指令和统一标准
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独立的合格评定(由指定机构进行)
测试产品并检查其符合性
制定并保持所需的技术文档
粘贴CE标志并起草欧盟符合性声明。
由于合格评定程序的不同,这六个步骤可能因产品而异。制造商不得在不属于其附加指令范围内的产品上贴上CE标志。
对于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产品,如燃气锅炉或链锯,制造商不能单独检查安全性,在这些情况下,独立组织,特别是由国家当局任命的指定机构(NotifiedBody),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只有在指定机构完成后,制造商才可以在产品上贴上CE标志。
通过在产品上粘贴CE标志,制造商声明产品符合CE标志的所有法律要求,并且可以在整个欧洲经济体中销售。
对于常见的消费电子产品,通常不会有高度危险性,这种情况下,认证模式通常是型式试验+自我声明,即送样到实验室,由实验室出具测试报告;而制造商声明产品符合CE相关指令要求。
CE标志适用于单一市场战略(SingleMarket)及其延伸计划所涵盖的国家。截至2018年11月16日,包含这些国家和地区:
CE有标识要求,CE标记的各种组件必须具有相同的垂直尺寸,并且不得小于5 mm。
如果CE标记缩小或放大,则必须遵守渐变图中给出的比例。
并非所有产品都必须具有CE标志,它对新方法指令(New ApproachDirective)涵盖的大多数产品是强制性的。
禁止在其他产品(指新方法指令未涵盖的产品)上贴上CE标志。
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Regulation,简称GDPR)在2018年5月25日已经生效,消费电子产品如果有存储用户信息的功能,需要特别注意GDPR法规。
单一市场除了CE的认证要求,还应注意没有纳入CE立法框架的其他要求;也应当注意欧盟各国的特别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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