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中巴原产地证书,专.业办理中巴FTA原产地证,出口巴基斯坦FTA原产地证办理,中国-巴基斯坦FTA原产地证欢迎您咨询上方企鹅
优惠原产地证在国际贸易中被称为“有价证券”和开启国际市场的“金钥匙”,是根据相关国家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出口受惠国官方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受惠国的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为出口企业节省费用支出或相应提高产品出口价格,扩大企业利润空间,提高产品竞争力;对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拓宽出口渠道有相当大的帮助。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是订有区域性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官方机构签发的享受相互减免关税待遇的凭证。区域性优惠证书上所列产品应是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产品。签证依据为相应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规则。
哪些出口货物可以向我国申请原产地证?
在中国完全获得的出口货物或者含有进口成分,但在中国完成后实质性改变的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具体参照各类证书要求。
成员国之间的进口商凭借巴基斯坦原产地证FTA根据产品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关税优惠待遇,各出口企业应多咨询申领原产地证书,争取出口货物在进口国获得关税减免,提高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开拓进出口贸易市场。
中巴FTA原产地证书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协议》,中方将向原产于巴基斯坦的769个8位税目的产品提供零关税待遇,主要涉及蔬菜、水果、石料、棉坯布和混纺布。同时,中方将享受巴方提供的486个8位税目产品的零关税待遇,主要涉及蔬菜、水果、石料、纺织机械和有机化工品。上述产品的关税将在两年内分三次降税,到2008年1月1号全部降为零。对于部分纺织品,巴基斯坦也有相当的关税减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