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原产地证是一种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是用来证明货物的原产地的文件,直到目前为此,分别有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十个国家可向商检局签发东盟原产地证FORME。出口印尼所签发的FORME原产地证能为企业带来关税减免,被称为出口贸易“纸黄金”。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对印尼出口增幅显著,印尼出于保护本国产品的考虑,故意设置非关税壁垒,特别针对于对本国行业冲击较大的产品。退证查询由国际行政合作逐渐演变成印度尼西亚等自贸伙伴国拒绝给予关税优惠的隐性贸易措施。
印尼产地证申办须知:
货物描述
货物描述上的产品名称须详细,笼统含糊要不得。申报时要严格按照提供给国外客户清关的装箱单和 invoice上的项目逐条列明,并在货物描述栏中录入生产商名称。
运输路线
货物出运前申报企业应与货运代理及时沟通,核实运输路线。
如果企业合理从香港转运时,要向香港中检公司据实申报,并申请未再加工证明,进而再向印尼海关报关时,提交FORME产地证和该材料。
原产地标准
货物原产情况应如实申报,一批货物中的所有产品都必须各自符合原产地标准。如果一批货物中含不同规格的类似商品或备件,每项产品都要符合原产地标准。
唛头申请
唛头的信息应与实际货物外包装上的唛头完全一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制造的字样,如无唛头,应录入”N/M'。
唛头上有特殊图案,需使用A4纸打印并在相应位置标注上证书号、申报与签发日期,加盖企业印章作为附件处理。
原产递资料留档
FORM E证正本交予进口国海关,将第三副本建档留存并将相关资料至少保存3年。如有退证查询工作应主动配合签发机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