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我声明评价?
据国家认监委新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自我声明》(编号:CNCA-00C-008:2019)
生产者以保证其自我声明的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为目标,针对产品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实施内部质量控制,建立工厂体系,并选择适当类型的合格评定方式对产品的符合性进行评价。生产者要求建立技术文档并妥善保存至少10年。
自我声明意味着什么?
自我声明是按照市场化、国际化方向进行的改革措施,改变的是评价方式,而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并没有改变。
随着评价方式的改变,生产企业产品上市准入的费用和时间成本降低了。
没有了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担保和背书,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加大对自我声明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自身质量管理能力要求更高了,生产企业的责任和风险也提高了。
采用自我申明方式申请方式:自我声明程序 A 或 自我声明程序 B。
1、自我申明程序A
自选实验室型式实验+建立产品技术文档+自建自查能力+签署自我声明+报告符合性信息+接收监督
2、自我申明程序B
指定实验室型式实验+建立产品技术文档+自建自查能力+签署自我声明+报告符合性信息+接收监督
3C认证自我声明流程:
企业联系实验室
寄送样品
实验室提交型式试验报告
企业填写并提交自我声明信息
系统自动生成自我声明二维码
企业在产品上加施CCC标志
自我声明需要的技术文档:
1)产品描述;
2)产品的技术资料,列如:设计与生产图纸,关键清单,电路图,结构图等;
3)对技术资料的描述与解释,产品使用/操作说明;
4)产品的强制性认证适用标准清单;
5)3C形式实验报告;
6)产品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