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 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
产,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合法所有者。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
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
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更多内容可咨询合泰企业秦经理
关于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发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合泰给予快速代办公司注册,我企业给予专业的代理记账、营业执照变更、公司注销,粤港车牌办理等服务,若有需要,请联系冉先生
拟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住所及宗旨;
拟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股本总额、类别、每股面值、发起人认购比例、股份募集的范围、途径;
发起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近三年的生产经营、资产与负债、利润等情况(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没有该内容);
公司的资金投向及经营范围;
提出申请的时间、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发起人单位的公章;
其他依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要求需要说明的情况。
如有不懂,可随时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