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A(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简称国际航协,非官方组织。
ICAO(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简称民航组织。ICAO是联合国主要组织之一,官方性质。而IATA则是非官方的。
班机运输(Scheduled Airline Transport)
班机(ScheduledAirline)是指固定起飞时间、固定航线、固定停靠站和目的站的航班。由这种航班进行的运输就是班机运输(ScheduledAirline Transport)。
包机运输(Chartered Carrier Transport)
指当货量较大时,租机人(一般为货主)向航空公司或包机代理公司租赁整架飞机(整机包机)或几个租机人一起包租整架飞机(部分包机),从一个或多个机场装载货物运至预定目的港机场的航空运输形式。
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
指航空集中托运人(Consolidator)将两票或以上单独托运的(同一目的站)货物(通常为多个不同的实际发货人)集中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向实际承运人(航空公司)订舱和托运,由航空集中托运人指定的目的站代理收货,并根据航空集中托运人出具的分运单(HAWB)分拨给实际收货人的运输方式。
航空快递(Air Express)
指快递公司利用航空运输的方式进行的快递业务。
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
计算运费等费用时所使用的重量,有可能是实际毛重,也有可能是体积重量。按照一定的换算标准可以计算出体积重量。实际毛重和体积重量哪个大就把哪个作为计费重量。
重货(High Density Cargo)
根据一定的换算标准,每立方大于某个重量的称为重货,比如以每立方货物毛重=300千克作为换算标准,则每立方大于300千克的货物就是重货。
轻货(Low Density Cargo)
根据一定的换算标准,每立方小于某个重量的称为轻货,比如以每立方货物毛重=167千克作为换算标准,则每立方小于167千克的货物就是轻货。
收货核对清单(Reception Check List)
货运站或仓库接收托运人的货物时签发的收货证明文件。
管制代理人制度(Regulated Agent Regime)
空运货物的承运商、货运代理人或托运人可申请注册为管制代理人。是一项政府对空运货运代理人进行安全检查的制度。
航空公司运单(Master Air Waybill)
简称MAWB,航空运单,航空公司为货运代理人或货主或发货人签发的货物收据。
货代公司运单(House Air Waybill)
简称HAWB,货运代理人为货主或发货人签发的货物收据。
注意:
当有分单时,Master Air Waybill又叫航空主运单,House Air Waybill又叫航空分运单。
中性航空运单(Neutral Air Waybill)
没有指定承运人(运单上没有任何航空公司的名称和Logo)的标准航空货运单。
提货单(Shipment Release Form)
承运人向收货人签发的提货文件,用于收货人从货运站或仓库处提取提货单上所载明的货物。
托运人(Shipper)
将货物委托给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向承运人支付运费等报酬的一方当事人。
收货人(Consignee)
运单上所指的收货人与发货人的情况有些相似。有时终的收货人并不体现在运单上。
通知人(Notify Party)
收货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联系人。货物到港后,承运人给通知人发《到港通知》,通知人再联系收货人,通知收货人来提货。
ETD(Estimated Time of Departure)
预计离港时间、预计离开时间。
ETA(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
预计到港时间、预计到达时间。
STD(Schedule Time of Departure)
STA(Schedule Time of Arrival)
ATD(Actual Time of Departure)
实际离港时间、实际出发时间、实际离开时间。
ATA(Actual Time of Arrival)
实际到港时间、实际到达时间。
ULD航空集装器(Unit Load Device)
简称ULD,也叫集装设备,集装载具,用于装载货物的任何类型的集装箱或集装板。
鲜活货物(Perishable Cargo)
凡在运输中需要采取冷藏、保温等特殊措施,以防止腐败变质或病残伤亡的货物,均属鲜活货物。分为易腐货物和活动物两大类,主要是易腐货物。
贵重货物(Valuable Cargo)
货物申报价值/总毛重=平均每千克价值等于或超过1000 美元的货物,如黄金、钻石、珠宝、首饰等。
易受损坏或易遭盗窃的货物(Vulnerable Cargo)
没有声明价值但明显需要小心处理的货物,或特别容易遭受盗窃的货物。
托运人托运书(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
根据民航总局《航空货物托运书》规范填写的一份载明所托运货物详细信息以及运输要求的文件。
活动物托运人证明书(Shipper's Certificate for Live Animals)
托运人所作的声明——声明其货物已按照IATA新规则以及承运人规则和政府法规的规定,将货物妥善包装、准确描述和标识,使其符合空运要求。
危险品托运人证明书(Shipper's Certificate for Dangerous Goods)
TACT(The Air Cargo Tariff)
1975年,一些航空公司各自出版其运价手册,其中的内容大致相同,格式相差甚远。为了减少浪费,并使运价手册更具实用性,国际航协决定联合国际航空出版社共同出版一本通用的运价手册,这就是TACT(TheAir Cargo Tariff)的来历。
运费表(Tariff)
承运人制定的运输货物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费用条件。运费表因国家、承运人、货物种类及重量的不同而不同。
特种货物运价 Specific Commodity Rate(SCR)
也叫指定商品运价,国际航协(IATA)公布的特种货物运价将特种货物划分为10大类,每一大类再细分为100小类,详细规定和说明应适用特种货物运价的各种特殊货物。
等级货物运价 Commodity Classification Rate(CCR)
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相对于普通货物而言)的货物或物品,又不适用指定商品运价时。需要根据品名来判断,如果适用指定商品运价(SCR),就要优先适用此运价,如果不适用指定商品运价,就考虑等级运价。
普通货物运价 General Cargo Rate(GCR)
当一批货物既不属于特种货物,也不属于等级货物时,就适用普通货物运价。这是常见的一种航空运价,绝大部分的货物都属于普通货物,适用普通货物运价。
比例运价(Construction Rate)
比例运价是指货物的始发站至目的站无公布直达运价时,可采用有关国际运价规则中公布的比例运价与已知的公布运价相加,构成非公布直达运价。
分段相加运价(Combination of Rate)
分段相加运价是指货物的始发站至目的站无公布直达运价,也不能使用比例运价时,选择适当的运价构成点,按分段相加的方式组成全程低运价。
运输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
按照《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的相关规定,从事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的安全和正常运输,如有损坏、灭失或由于延误所产生的损失,承运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超过赔偿的高限额。对于货物价值超过高限额部分,承运人不予赔偿,除非托运人事先已向承运人声明价值并缴纳了声明价值附加费。
无运输声明价值 No Value Declared (NVD)
顾名思义,货物价值不高,不需要声明价值;或者货物价格较高,也没有声明价值。
海关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
目的港清关时可能要用到。一般不需要,除非有特殊要求。
无海关声明价值 No Customs Valuation (NCV)
顾名思义,无需声明海关价值,或者没有声明海关价值。
声明价值附加费(Declared Value Surcharge)
托运人向承运人声明价值时所支付的费用就是声明价值附加费。声明价值附加费=(整票货物的价值-货物毛重×RMB169元/千克)×附加费费率。
进口许可证(Import License)
准许持证人(进口商)进口指定商品的政府许可文件。
出口许可证(Export License)
准许持证人(出口商)出口指定商品的政府许可文件。
标记唛码(Marks)
在货物外包装上标明的用以辨认货物或标明货主相关信息的记号。
其他费用(Other Char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