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认证-ul8750认证LED驱动器范围:
2.1下列要求是正对发光二极体作为任何
2.3节所列的灯具产品光源,规范了小的安全要求。
2.2发光二极体光源包含了下列的零组件:
a:提供照明的单一发光二级体或是发光二级体阵列。
b:提供适当的电压与电流使发光的二极体运作的电源。
c:提供开关、闪灯或是其它控制发光二极体能量的控制电路。
2.3符合ul8750要求的发光二级体光源,可作为符合下列标准要求的灯具产品的照明。
下列产品适用于600v以下的电源分支,亦在于依照美国国家电工法规(ANSI/NFPA70)内所列的非危险的环境下使用。
本规格要求也适用于发光二极光源连接到一般电池组、燃料电池灯独立电源的情况:
a:嵌入式与固定式灯具ul1598;
b:便携式灯具ul153;
c:舞台与工作室照明ul1573;
d:潜水用照明ul676;
e:游泳池照明ul676;
f:轨道灯系统ul1574;
g:信号灯ul48;
h:紧急照明灯与出口标志灯ul924;
i:内置电子安定器电灯(节能灯)ul1993;
j:逃生出口路径表示系统照明ul1994
K:小夜灯ul1786;
I:软管灯ul2388;
m:低电压照明系统ul2108;
n:灯座配件ul496;
O:景观用照明ul1838;
2.4用于危险场所、健康照明、紧急或海用LED照明产品应用,因具有其它额外的标准要求,不包含在本评估指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