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熏蒸的一些要求
①木质包装物不得带有树皮。
②熏蒸处理过的木质包装物要尽快出运,要注意单独存放,并与其它未处理的木制品、木料隔离。
③熏蒸证书的有效期为21天。
二、薰蒸具体步骤如下:
1)植检人员开箱检查。主要内容有:柜子严实否,通气孔是否封死,木质包装物是否有树皮、蛀虫孔、检测木质包装物温度,核对件数、唛头、品名、登记柜号。
2)封箱、充气。熏蒸时间为24小时。
3)充气后的柜子不可移动。
4)放气:熏蒸24小时后,由植检人员开箱放气。一般放气半个工作日后才可关箱、上封铅与拖进港区码头。
5)打通关单:放气后半个工作日,凭工作联系单打通关单(通关单主要用于报关)。
6)取熏蒸证明书:凭工作联系单取证书,一般放气后三个工作日即可领取。
以下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确定出口有木需要熏蒸的国家:美国、加拿大、巴西、菲律宾、南非、日本、新西兰、韩国、墨西哥、土耳其、欧盟、智利、澳大利亚等国家。(欧盟25国的具体名单: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塞浦路斯、匈牙利、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