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境外投资实践中,境内企业境外投资需要获得发改委、商务部的核准/备案,作为境外直接投资的前置审批程序,再至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以及后续的对外购付汇。如果涉及中央企业对外投资的,还要事前执行国资委《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5号)的管理要求。
申请流程有哪些?
1、境内企业产生需求,企业需要对外成立或收购企业来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对境外主体打投资款的需求;
2、办理ODI,通过商务部、发改委审批通过,取得相关证书;
3、海外企业注册,ODI能投资的国家,截至19年已发布,能对外投资的国家多达172个国别(地区);
4、海外企业开设银行,用来接收境内投资款或海外企业利润回款。
有什么注意事项?
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重点:
1、主要管理企业的境外投资金融类型企业不归商务部管;
2、除限制类型项目外,地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一律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央企境外投资项目则由国家商务部备案。
备案流程:
1、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2、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3、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二)备案要求:
1、境内公司成立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2、Zui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高于5%,越高越好;